2020年审计师考试
-
考试报名:
5月25日-6月29日
北京因疫情原因延后 -
准考证打印:
9月27日-30日
10月9日-11日 -
考试时间:
10月11日 -
成绩公布:
12月11日前 -
成绩复核申诉: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
30日内 -
证书领取:
以各地公告为准
审计视角分析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问题
来自 审计精选 发布时间:2019-09-27
关于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关注的哪些问题分析,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范围问题,建设项目漏缴印花税问题,工程项目概算执行问题等!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算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也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在整个基建财务中占有重要地位,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当更加重视竣工财务决算的准确性、合规性,发挥好审计监督服务职能。以下是在审计实践中,笔者总结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当关注的几点问题:

一、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范围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成本财务管理规定》第五条明确指出,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建设单位管理费以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并按投资总概算分档计算。因此,审计人员在审核建设单位管理费时,要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会计核算要求,坚持“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的原则。审计实践中,部分建设单位为避免管理费超支,将其在其他科目如“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或“待摊投资-前期工作费”中列支,审计时应予以剔除。另外,部分建设单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后管理性质的支出也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审计时这部分支出也应予以剔除。
二、建设项目漏缴印花税问题
审计实践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基于节约管理费用考虑,往往会漏缴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作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纳税凭证。第九条规定,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这一条特别容易为审计人员所忽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订补充协议,增加原合同金额的情况非常普遍。审计发现这样的情况,应当移送地方税务局核查处理。
三、工程项目概算执行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当认真查阅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复文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以及会计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审查建设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概算内容执行,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问题。审计发现,部分建设单位存在无概算依据列报、超概算列支、概算调整未经原批复单位批复等一系列问题。
【中国审计师考试网审计菌寄语】学习可以给人以机遇。机遇对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机遇偏爱有准备的人。没有准备很难把握机遇,有了准备随时都有机遇。学习可以使你成为有准备的人。我们得到的许多恩泽,都是学习创造的机遇。祝你学习进步!工作顺利!
■ 中国审计师考试网(www.shenjishi.com)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旨在传递更多审计师考试、审计行业和财经领域等相关信息,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如您认为本站刊载内容涉及版权问题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通过本站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