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审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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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现场管理]审理工作的风险及建议
来自 审计精选 发布时间:2019-07-31
审理是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审计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的一个重要步骤。做好审计审理工作,对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有重要意义。
存在的风险
(一)认识不到位
在实际审计工作中,有的审计人员在审计现场对质量控制上的复核意识较淡,完全依赖审理,质量控制的责任和风险完全集中在审理环节,加重了审理工作量;有的审计人员对审理不重视,不愿按照审理意见对审计报告、审计底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再进行修改,给审计质量留下隐患。审计人员对审理的工作认识不到位,审计质量层级控制得不到落实,审计质量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提升。

(二)独立性不够
有的审计机关虽然会设立法制审理机构,但专职审理人员配备较少,有的审理人员在内部分工上一人身兼数职,职责分工混乱;有的审计机关还由于审计任务重,不得不让审理人员承担审计项目或其他临时性工作,审理人员难以专司其职,业务、审理一把抓,既上场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使审理流于形式。
(三)执行力不足
随着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进一步落实,被审计对象涉及到的行业法规涵盖面越来越广,越来越复杂,但审理人员现有知识结构老化,知识储备不足,对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时会力不从心。
改进的建议
(一)提高质量控制意识
从根本上讲,审计质量是审计出来的,而不是审理出来的。因此,自我质量控制应是质量控制的主体,审计人员决定审计项目质量,审理是建立在审计自我质量控制的基础上的,是对审计自我质量控制的进一步有效补充,是对审计质量、审计进度、审计结论落实等方面的全方位监督。
(二)创新审理方式,关注差异性
面对新的审计环境,创新审理方式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审计机关需要简化审理流程,实施差异化审理。分别对经责、资源环境、财务、政府投资、政策跟踪审计等不同项目类别采取不同的审理方式,可实行专家委员会审理、跟踪审理、报送审理、交叉审理等。由于不同项目复杂程度不一,鉴于此,可划分重大审计项目和一般性审计项目,并分别实行特殊审理和常规审理,按不同审理方式控制时间节点,提高审理工作的效率。
(三)加强审理队伍建设
专业的审理队伍是做好审理工作的基础。审计机关需要加强审理队伍建设,把严审理环节,让法规审理为审计质量兜住底。要通过专家讲座、经验交流、案例剖析、问题通报等方式加大对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审理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服务奉献精神、政策法规水平、审计业务能力等。
(四)深入审计现场
不深入审计现场,审理人员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掌握程度一定不如现场审计人员。审理在审计报告环节就审计报告谈审理意见,无异于足球比赛中的临门一脚,但是足球运到球门的那个位置?是需要靠现场审计人员的过程质量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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