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0年审计师考试,还剩

2020年审计师考试

  • 考试报名:
    5月25日-6月29日
    北京、福建延后至7月

  • 准考证打印:
    9月27日-30日
    10月9日-11日

  • 考试时间:
    10月11日

  • 成绩公布:
    12月11日前

  • 成绩复核申诉:
    自成绩公布之日起
    30日内

  • 证书领取:
    以各地公告为准

【审计知识问答】被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应承担

来自 审计精选 发布时间:2019-05-23

  被审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是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区别情况采取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等处理措施。
审计知识
  二是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区别情况采取前述违反财政收支行为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三是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可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四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配合审计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是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可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审计师考试网审计菌寄语】只有创造,才是真正的享受,只有拚搏,才是充实的生活。祝你学习进步!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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