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审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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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案例]经营中常见的六大“虚假”问题
来自 审计精选 发布时间:2019-08-05
各个寿险公司的发展阶段不同,业务发展策略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也不同,内控和合规水平也不同。然而,以下的六大“虚假”问题仍然会出现在寿险公司的经营中。有的寿险公司涉及的“虚假”问题多一些,有些会少一些。彻底治理“虚假”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更需要强有力的管理措施。
1.虚假经济事项费用报销套取资金账外使用。
很难有一家寿险公司拍胸脯说,各分支机构没有虚列费用的情况。并不是很久远的以前,支付给银行的“小账”手续费,大部分是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来支付的。现在给银行的“小账”手续费仍然存在,至于怎么支付的,感兴趣的人,自己去打听吧。
现在一些寿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被查出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时,更多的解释理由是:用于外部维护。而且,很多的外部维护是不会留下记录或痕迹的,难道还让收到的人签个字吗?

2.虚假投保达成计划或方案套利后短期退保。
寿险公司的业绩压力很大。总公司给分公司下任务,分公司给中心支公司下任务,中心支公司给支公司下任务。同时,寿险公司的营销基本法也对外勤有保费要求,寿险公司的营销部门还给外勤制订各种业务激励方案。
对于那些营销能力差、营销队伍不足的分支机构来说,为了达成考核计划,会怂恿外勤虚假投保,在达成了上级公司的考核任务或获得奖励后,再短期退保。
还有一些外勤“老油条”,在计算完考核或业务方案利益和退保损失后,如果达成考核或业务方案所获利益大于退保损失,就会“筹集”资金,虚假投保,等考核期一过,马上退保。
在虚假投保中,虚假亲属关系投保是很典型的问题。比如,通过后台的数据统计分析发现,一个业务员为投保人,对应“夫妻关系”的被保险人的多人,这显然不是实现其梦想中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了。虚假亲属关系投保,其实也能实现系统识别和控制,就看寿险公司的业务系统是否强大了。
3.虚假缴费达成继续率考核后集中办理退保。
为了保证业务品质,防止虚假保费,寿险公司也会对分支机构设定继续率考核指标,比如13个月件数继续率、13个月保费继续率,还有更长的26个月继续率,等等。继续率的考核指标往往是总公司下达给分公司,分公司酌情再给下面的分支机构下继续率指标。有的寿险公司,把继续率当成权重很大的干部考核指标,达不成的话,影响机构排名、干部年终考核得分和绩效奖金。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分支机构会让业务员怂恿那些要退保的客户在缴费期缴费,然后过了考核月再退保,退保的损失由分支机构承担。甚至有的分支机构,违规挪用资金,将即将失效的保单进行缴费续保,过了考核期后,再进行退保;对于退保金额与挪用资金的差额,又会通过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来填补。更甚者,有的分支机构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业务系统里违规进行缴费及相关操作。
4.虚假人力达成营销增员方案谋取公司利益。
有营销员才能有保费,尤其是个险业务。寿险公司不仅有业务推动或激励方案,还有增员方案,还有对分支机构外勤人力的考核指标。分支机构有增员任务,就会制订相应的增员方案,如果外勤能增多少人,就给多少奖励。
想从大街上随便拉一个人到保险公司,谈何容易。而要从同业挖一支外勤队伍过来,又要承担高额的聘才费用。但面对增员压力,不仅分支机构要完成,外勤队伍也要完成。这时候,有的歪门邪道就出现了。比如,有的外勤主管拿来一堆人员资料,办理假入司,不是要留指纹和每天考勤吗?除了自己正常的留存指纹,剩下的指头,每个指头留一个指纹,每个指纹算一个增员。所以,如果你查下外勤的考勤,会发现很多人打卡记录时间几乎都是同时的;要不然,间隔时间长了哪个指头打过卡,哪个没打过,早忘记了。分支机构对虚假人力心知肚明,有时候对外勤主管的虚假增员采取纵容的态度,至少这样在短期内会实现“双赢”。
5.虚假中介机构业务套取直销业务手续费用。
寿险公司给中介机构的代理手续费费率都挺高的,尤其是短险业务,手续费比例高到70%、80%、90%......而寿险公司自己销售部门,比如法人部或者团体部,自己做的直销短险业务,给业务员的提奖比例能达到50%以上吗?“聪明”的业务员或者业务管理人员,何不把直销的业务挂在某个中介机构下面呢。假如某项短险业务给中介机构的手续费比例是80%,而业务员直销的业务提奖比例是30%,那么,找个中介机构,给他们10%的手续费,剩下的70%手续费或者再承担一些税费,就可以被业务员拿到手了。至于税费,也可以经过谈判谁来承担了,中介机构白得的,何乐而不为呢。那些业务量大的业务员,或者寿险公司的内勤,干脆自己注册一家中介机构,肥水不流外人田,给别人不如自己留着啊。
有利益,并且有监督漏洞的地方,肯定会有人钻空子。
6.虚假案件理赔串通舞弊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虚假案件理赔在财产险公司比较常见,尤其是车险理赔,而在寿险公司,相对难度要大一些,操作也比较复杂。在寿险公司的虚假案件理赔中,有两大类,一类是客户制造的虚假案件,通过欺诈保险公司获得非法利益,一类是寿险公司工作人员串通客户或者自己串通起来,制造虚假案件进行理赔。关于客户制造虚假案件诈骗保险公司的事件,在很多媒体杂志上都有报道,建议寿险公司成立反理赔诈骗联盟。对于寿险公司自身出现的虚假理赔案件串通舞弊,一般很难查出来,很多时候是因为分赃不公,引发的举报而查出来的。寿险公司要防范串通舞弊,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换岗、调岗。还有提醒注意的是,虚假案件理赔中,也可能会有帮凶——医院的工作人员,例如制作假病历什么的,也要引起关注。
总体来说,这几年,在外部监管环境下,和寿险公司自身的努力下,基础管理工作有所提升。寿险公司防范风险和违法违规操作的意识也有所增强。但是,作为金融企业,因为涉及大量的资金、资产和众多的客户,所以要在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上给予更多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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