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审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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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审计案例]教你打个电话就查出串通投标
来自 审计精选 发布时间:2019-07-25
审计案例基本情况:
某邀请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180万元。无技术评标得分要求,采用最低价中标。
三家投标人分别是X公司、Y公司、Z公司,投标报价分别为179.30万元、179.70万元、180.00万元。
最终,按照评标规则,由X公司179.30万元中标。

异常现象:
一是在最低价中标的评标规则且无技术标“助攻”的情况下,Z公司归属与B城市,以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无异于不想中标,只想当活雷锋;
二是X公司、Y公司同属A城市,价格差异0.40万元仅占中标价的0.22%,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以上2点根本体现不出招标的竞争性。
查证思路:
初步判定这个标被“围”了,但怎么能找到证据呢?
因为采用最低价中标,三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非常有限,属于简化到“极致”的投标文件。
审计人员检查开标记录表时发现:X公司、Y公司同属A城市,投标人代表的联系电话归属于A城市,Z公司投标人代表的电话归属B城市。虽然Z公司有陪标的嫌疑,但X公司、Y公司同属A城市,串通投标的概率更大一些。
怎么查证X公司、Y公司串通投标成为了关键。
查证方法:
审计人员利用投标授权委托书上的投标人代表的身份信息,拨打A城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输入X公司的投标人代表XXX和Y公司的投标人代表YYY的身份证号码后,听到了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电脑语音分别是“XXX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状态正常,缴纳单位X公司”、“YYY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状态正常,缴纳单位X公司”。
以上查处的信息正好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足之处:
一是限于审计手段,未能查出Z公司陪标的证据;
二是限于其他因素,未能查出是否存在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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