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审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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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知识问答]环境资源审计系列问题
来自 审计精选 发布时间:2019-06-10
资源环境专项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主要有哪些?
资源环境专项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中承担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自然资源(含林草)、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海洋、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以及使用资源环境相关财政资金,从事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保护或会对生态环境产生直接影响的企事业单位。

资源环境专项审计的主要内容是:(1)生态文明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审批以及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2)土地、水、森林、草原、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开发利用情况;(3)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情况;(4)森林、草原、荒漠、河流、湖泊、湿地、海洋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情况;(5)各地区、相关部门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6)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7)其他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事项。
什么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依规对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
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对于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由来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出明确部署。2015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第25条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第50条提出“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2015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审计署围绕建立规范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
2017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9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标志着这项工作由试点到全面铺开,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对象和内容主要有哪些?
根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象包括: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二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林业、能源、海洋等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情况,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履行其他相关责任情况。审计机关应当充分考虑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的主体功能定位、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针对不同类别自然资源资产和重要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分别确定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
近年来,资源环境审计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效?
——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为载体,承担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审计试点项目,审计机关探索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组织形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审计评价等。201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标志着这项审计工作由局部试点到全面铺开,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完成了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
——以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为抓手,服务于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围绕建设用地审批征收、供应和使用以及矿业权的出让、转让等国有资源领域,以及危害生态安全、破坏人居环境的重大问题,紧盯重点区域、主要矿种、重点资金、重点地块、重点项目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
——以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重点,开展重点区域资源环境审计。紧紧围绕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关注相关生态环保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促进真正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长江经济带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从2017年12月到2018年3月,审计署组织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揭示破坏性建设活动屡禁不止的增量问题;揭示沿江工业园设置不合理、小水电开发无序、污染防治投资资金绩效不高等问题。
——以专项资金审计为突破口,跟踪监督资源环境领域中央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效果。围绕国家财政投入去产能、工业企业结构调整、新能源、能源节约、可再生能源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内容,对节能环保、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中央财政预算资金进行审计,反映相关资金所承载的去产能、能源节约、可再生能源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政策目标未实现的问题。
【中国审计师考试网审计菌寄语】学问之根苦,学问之果甜。学问勤中得,富裕俭中来。祝你学习进步!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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